讓愛回家,茶陵檢察發出督促監護令
2021-12-06 09:23:48
來源:法制周報 | 編輯:劉惠明 | 作者:馮田 | 點擊量:8676
法制周報訊(通訊員 馮田)“請檢察官們放心,我們一定嚴格遵守督促監護令,加強對孩子的日常監護!”近日,在一場不公開宣告會上,小天(未成年人,化名)和小麗(未成年人,化名)的家長從茶陵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雷桂卉手中接過了該院制發的督促監護令。
10月28日,茶陵縣公安局以未成年人小天、小麗涉嫌搶劫罪向該院移送審查起訴。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官發現小天的父母雖然在孩子身邊,但對其打架、偷盜的惡習缺乏引導管教,而小麗父母都在外地務工,平時對孩子疏于照顧和關愛,家庭教育的缺位使得兩個孩子誤入歧途。11月26日,茶陵縣人民檢察院鑒于小天、小麗均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認罪認罰、退賠、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依法對兩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并設置了為期6個月的監督考驗期。
為幫助小天、小麗回歸正途、健康成長,茶陵縣人民檢察院一方面聯合茶陵縣志愿者聯合會、學校共同對小天、小麗進行考察,做好附條件不起訴期間的監督幫教工作,要求他們積極參與社區青少年集體活動,并向所在社區或者公益團體提供公益勞動,讓孩子們在勞動中磨煉成長。另一方面,針對小天和小麗的家長所存在的監護不當、履責不力等問題制定個性化督促監護令,因案施策,全面細化監護責任,督促家長們全力配合做好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內的監督考察,及時匯報孩子們的真實行為表現,并主動反思在家庭教育方面的不足,改進溝通方式,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用愛溫暖家。
責編:劉惠明
來源:法制周報